各行政相对人:
依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起草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污防科。
联系电话: 0371-62690957
邮 箱: xzwkk205@163.com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2021年11月1日
关于《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在新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共收到5家单位的反馈意见,反馈均为“无意见”。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2021年11月30日
主办: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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