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4月22日。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新郑市教育局成职教科。
联系电话:0371-62696603 邮箱:xzzjk603@163.com
地址:新郑市华夏国际中心2楼206办公室
附件:新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3月23日
《新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新郑市教育局成职教科于2022年3月23日至4月22日将《新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分别在新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2年4月22日,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新郑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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