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国务院、河南省、郑州市及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达到从根本上解决燃气安全隐患的目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郑政文[2022]6号)、《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22]7号)、《郑州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郑政文[2022]8号)三个文件。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依据以上三个文件起草了《新郑市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新郑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从2022年3月10日起,至4月10日截止。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联系电话:0371-62681563
邮箱:xzranqiban@163.com
地址:中华路中原华信金融大厦12楼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
关于《新郑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新郑市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新郑市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10日将《新郑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新郑市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在新郑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向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政府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2年4月10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4条,其中1条来自财政局,2条来自商务局,1条来自发改委。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1、财政局和建议:该方案中(加装安全装置),不但要解决资金问题,还要解决通道问题。
本条意见采纳,但为了和上级保持一致,资金和通道问题会在该文件发布实施后的实施细则中具体体现。
2、商务局意见和建议(加装安全装置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由于我局没有执法权,同时未对餐饮企业、餐饮场所办理过任何证件,建议我局承担的工作职责交由其他相关单位。
本条意见不予采纳:一是文件中各单位职能均和上级文件一致;二是自商务部直到我市涉及的各单位职责分工,餐饮企业和餐饮场所的监管单位都在商务部门。
3、发改委意见和建议:对《新郑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第五项“职责分工”中“(四)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分别负责督促工业、餐饮、养老、教育、医疗等所监管相关领域燃气用户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非金属软管更换金属软管。”文件中“工业、餐饮、养老、教育、医疗等”行业领域不是市发改委主管行业领域,建议将“市发展改革委”删除。
本条意见采纳。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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