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食盐市场稳定,增强食盐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2〕9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到2023年3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联系人:刘会玲 联系电话: 62693083
邮 箱:xzs62693083@126.com
地 址:新郑市人民路268号
邮 编:451100
附件:1.《新郑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新郑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0日
关于《新郑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于2023年2月13日至3月26日将《新郑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在新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3年3月27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0条。
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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