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相对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试行)的通知》、《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起草关于新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7月6日。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水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0371—62680957
邮 箱:xzssgjb@163.com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2023年6月6日
关于《新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3年6月6日至7月6日将《新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在新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3年7月6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条,均来自于各有关单位。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责任分工等方面,经过沟通协调和慎重研究,上述意见已全部采纳。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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