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等有关规定,市司法局组织对2025年6月30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起草《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参与方式
1.电子邮箱:sfjfzsbk@163.com;
2.信函:新郑市新建路612号新郑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备案科,邮编:451100,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意见”;
3.电话:0371-56920039。
新郑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30日
关于《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市司法局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对《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和建议共1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建议1条:市科技局对征求意见稿附件中有关文件的保留和失效提出了修改意见。经研究,市司法局对此修改意见予以采纳。
新郑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1日
|
主办: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
版权所有: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豫ICP备05015077号-1
版网站标识码:4101840001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16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