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残联[2026]4号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公共服务中心、残联各部(室)、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我单位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新郑市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新残联[2010]14号)、《新郑市因残致贫脱贫方案》(新残联[2016]18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各相关单位应做好废止文件后的衔接工作,确保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新郑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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