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各出版物经营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对辖区内出版物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核查。
经核查,新郑市龙湖镇学习书店等15家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2026年度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经催告后仍未按期提交年度核验材料、完成年度核验工作,已不再符合出版物经营许可法定存续条件。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拟作出撤销新郑市龙湖镇学习书店等15家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现将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公告。
如你(单位)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公告期:2026年6月29日—7月29日
联系电话:0371-69903559
附件:2026年新郑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拟撤销名单
新郑市新闻出版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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