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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2017年听力障碍老年人助听器发放公告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7-10-20 10:43  

      新郑市政府自去年开展为“60岁及以上听力障碍老年人免费发放助听器”活动以来,已为近4000名老年人解除了听力障碍带来的生活困扰。但也出现了一人多次到医院进行听力检查、一人多地重复申领助听器、不符合医学佩戴条件的人员申领助听器等现象,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工作量增加。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起,为“60岁及以上听力障碍老年人免费发放助听器”列入常年的惠民实事。为做好今年此项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范围
      新郑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听力障碍,经医院听力医学检查(听力值50-110),符合助听器佩戴条件的对象(之前已领取过助听器者不得重复申领)。
      二、申请流程
      1、自行检查。申请人需自行到新郑范围二级医院(新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听力医学检查(费用自理),并由医院在听力检测报告上出具是否符合助听器佩戴条件。
      2、乡、村审批。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报告单,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新郑市听障老年人助听器申领审批表”(可在市政府网站免费下载),由所在村(居)委会审核通过(加盖公章)后,报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审批(由主管民政领导签字、加盖民政所公章)。
      3、集中发放。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所每月10日前将辖区符合助听器佩戴条件的申请人有关材料报民政局老龄办备案,由老龄办安排时间到指定地点佩戴、领取。
      三、几点要求
      1、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申领资格负责审核把关,发现有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者将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2、因健康、文盲等原因找人代为申领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助听器不能解决所有听力障碍问题,对佩戴助听器听力无改善的概不提其它服务,敬请市民谅解。

    附件【新郑市60周岁以上听力障碍人员助听器领取表.pdf

    责任编辑: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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