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20】8号文件要求,做好社会保险费减免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标准,结合参保企业2019年12月参保登记数据,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会同新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郑税务局、新郑统计局等部门对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大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进行了划分,现将划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公示期间参保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提起变更申请,联系电话:69950078。
附:《新郑市企业划型分类表》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
2020年3月24日
附件【新郑市企业划型分类表.xlsx】
责任编辑: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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