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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郑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1-16 15:37  

    关于新郑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8112日在新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新郑市财政局   孙国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郑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特邀、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市委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抢抓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重大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多措并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深化改革提质效,服务经济促发展,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95.76亿元,同比增长12 %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经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7.96亿元,实际完成68.39亿元,为预算的100.6%,增长10.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1亿元,为预算的100.4%,增长1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4%

    年初经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0.25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新增一般债券转贷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91.59亿元,实际完成91.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1%,增长8.81%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72666万元,执行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调整为246166万元,实际完成2595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4%,下降0.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6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5%,下降27.1%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2250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追加乡镇支出等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735596万元,实际完成7320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1%,增长7.8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6亿元,实际完成51.74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0.45 %。 支出预算为51.6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新增专项债券转贷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4.19亿元,实际完成63.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3%,增长12.8%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6000万元,实际完成517419万元,增长0.45 %。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9950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67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790万元。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1600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追加、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追加乡镇支出等因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07602万元,实际完成3031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5%,增长10.25%。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社区支出29360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672万元、其他支出12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8111万元,实际完成77379万元,为预算的133 %,增长39%。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完成44077万元,增长22%;职工医保完成30597万元,增长71%;生育保险完成2705万元,增长71%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8600万元,实际完成56950万元,为预算117%,增长28%。其中:城乡居民医保支出35285万元,增长22%;职工医保支出19790万元,增长34%;生育保险支出1875万元,增长94%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郑州市下达我市债务限额为7533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789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85457万元)。截止2017年底,我市实际债务余额是6378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518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52695万元)。各项债务指标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凝神聚力、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拨付资金3911万元,落实政府各项奖补政策,重点支持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工业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投入产业引导资金1.41亿元,支持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发展提质增速;拨付资金1.6亿元,支持龙湖教育园区启动第二水厂、主干道雨污管道分离及宋城黄帝千古情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打造龙湖新城区;拨付资金1887万元,支持新港产业集聚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争创省级经济开发区;拨付资金9328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筹措资金22亿元,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一万六千多亩,破解土地瓶颈制约,支持重点项目落地。

    2、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财政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财政民生支出72.9亿元,增长15.9%,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推进脱贫攻坚。全年财政投入扶贫资金8681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2座、蓄水池2座、新打机井38眼、新修道路2.36万平方米,改善贫困村生活基础设施条件;为蔬菜大棚、艾草种植等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财政补贴,推动产业扶贫发展;为10370名贫困人口购买人身保险,为23户建档立卡户贷款财政贴息,减轻贫困户生活负担。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财政教育支出13.32亿元,增长24.19%。保障中小学教师增资、乡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及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城乡12年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减免学杂费书本费等各项助学政策;新建10所、改扩建8所中小学幼儿园,新增学位18735个,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亿元,增长25.98%。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2%;落实就业再就业财政补贴政策,实现新增城镇就业687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072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380元;落实义务兵、优抚对象待遇,保障优抚对象4282人、义务兵家庭754个。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全市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3亿元,增长6.3%。建立全覆盖医疗保险体系,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80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等惠民措施;支持市公立医院建设,拨付建设资金1.36亿元和运营启动资金1024万元。支持保障房建设。拨付保障房项目建设资金2.25亿元。支持了新华路幸福港湾、薛店镇莲花社区、城关乡香江龙湾等5个乡镇7个社区建设,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支持平安新郑建设。全年公共安全支出3.96亿元,增长20.32 %。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涉法涉诉救助、特殊疑难信访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和生态水系工程建设;支持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蓝天卫士建设、扬尘治理、清洁能源“双替代”工作。

    3、紧紧围绕百城提质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紧紧围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百城提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工程,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33.7亿元,加快推进双洎河两侧治理及解放北路社区、河赵社区、华阳寨社区、第二社区、新华路沈庄社区、具茨山异地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拨付资金3.5亿元,加快推进S102郭店至薛店段、商登高速互通式立交、中华北路、西环路、华南城大道、S323107连接线西延等道路改扩建工程。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2.5亿元,实施城区道路升级改造、路灯照明、供水、排污管网等建设;拨付资金5.4亿元,解决项目占地附属物拆迁补偿及群众安置过渡费发放;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4.41亿元,专项用于交通路网、城镇管网、廊道绿化、中小学等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推动PPP项目落地。成立县级PPP管理中心,积极开展PPP政策研究,推动项目实施。落地PPP项目2个,一个是总投资796亿元的华夏幸福新城项目,一个是总投资1.52亿元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有效缓解了我市城乡建设资金不足压力。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拨付资金3500多万元,购置除尘机械车辆,实现城乡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扫、喷洒全覆盖。拨付资金2000多万元,支持智慧城管建设,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并投入使用。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围绕确定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各项改革进展顺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正式启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88个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予以公开;启动财政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对全市110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财政专户整改规范,清理撤并财政专户14个;积极推进支付电子化试点改革,各项工作就绪,试运行平稳;继续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6亿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4.8亿元,统筹用于政府重点工程;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送审投资83亿元,审减17.27亿元,审减率20.8%;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年政府采购15.7亿元,节支率17.1%。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新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方面规范了我市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置换债券8.78亿元,通过将高利率的存量债务置换为低利率的政府债券,节省利息4000多万元,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5、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进一步夯实财政收入基础,科学规范分配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和发展大局。强化收入征管。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加强财政运行分析,跟踪重点税源,做好税源调查和分析预测。及时分解收入任务,落实征管责任,完善征管措施,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努力培植财源,竭力挖潜增收,全力堵塞漏洞。建立综合治税联席会议机制,研究确定重点目标和分阶段任务,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财税牵头、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格局。规范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新增政府债券和需要调整预算的事项,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财政管理精准化水平不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财政保障民生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一)2018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和我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实现全市经济发展新跨越的关键之年。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郑州市、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为统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为加快新郑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市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充分考虑中央与地方税制改革、国家减税清费政策、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积极审慎、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收入。

    二是有保有压,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

    三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

    四是依法理财,强化监督。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 74.55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预算安排51亿元,同比增长10.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资金,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全市可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86.8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86.85亿元,同比增长8.2%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70300万元,增长4.12%,其中:税收收入安排34800万元,下降5.1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增值税1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企业所得税8600万元,下降12.4%

    ●个人所得税3000万元,下降18%

    ●城市维护建设税3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万元,下降37%

    ●耕地占用税5000万元,增长8.2%

    ●契税1000万元,下降23.5%

    ●环境保护税1000万元,新增税种。

    ●其他税收2000万元,下降21%

    ●非税收入安排 235500万元,增长5.64%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3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018年市本级可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788892万元,依据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788892万元,同比增长9.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见报告后附表(附表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附表二:按支出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878024万元,增长69.8%。主要收入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8872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100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882817万元。依据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8828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补偿性支出72631万元、开发性支出108054万元、土地出让税费及业务费支出48484万元、城市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2953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2400万元、其他支出10591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6000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0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7000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40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0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6000万元。

    (三)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确保上述预算任务的完成,2018年,我们要着重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收入质量,做强做实财政收入

    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坚持把抓收入规模、抓收入质量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一要抓投资拉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项目建设,力促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切实以项目强投资、促发展、增税收。二要抓联合治税。完善部门联动,实行以票控税、先税后证的税收联合管控措施,最大限度的堵塞征管漏洞。三要抓重点税源征管。完善房地产企业楼盘台账,加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商品房销售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征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四要抓非税收入征缴。加大执收执罚力度,加快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推广POS刷卡、网上银行等电子化缴款改革,增加非税收入规模。

    2. 提升保障水平,补齐民生短板

    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在75%以上。足额安排资金,支持“民生十件实事”落实,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科学统筹财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不断加大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投入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足额安排扶贫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产业扶贫,实现精准扶贫;聚焦绿色发展,切实加大生态投入。

    3.创新投入方式,服务经济发展

    积极探索科学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和引导带动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助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一要推动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围绕棚户区改造、新型社区建设,支持政府投融资公司采用企业债券、流动资金贷款、中期票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二要深化提升PPP模式推广应用。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片区开发等建设,科学策划包装项目,通过PPP模式解决融资难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三要继续发挥产业引导资金作用。安排产业引导资金4亿元,进一步加大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4.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财政管理

    紧紧围绕各项财政改革任务,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协调,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效能。一要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办法,切实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二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郑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推进绩效预算信息化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管理深度融合,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编制财政预算。三要全面推开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推行授权支付和代理银行清算电子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四要加快推进基本支出单项定额体系建设。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5.健全债务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一要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逐步优化债务结构。二要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妥善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三要积极争取政府新增债券和政府置换债券。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努力争取政府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用于置换成本高、期限短的债务,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偿还,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各位代表,今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合力奋进,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年市本级按功能科目分类.xlsx
    附件【2018年市本级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xlsx
    附件【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表.xls
    附件【2018年预算提取表市本级.xlsx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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