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年检和办学能力评估,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一、下列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合格。(排名不分先后)
新郑市龙翔机电职业培训学校
新郑市轩辕职业培训学校
二、总体来讲,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依法依规办学、树立品牌意识、拓展办学思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都提升了认识,推动了全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请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今后的办学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继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为社会培养更多的职业技能人才。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人社局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主办: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
版权所有: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豫ICP备05015077号-1
版网站标识码:4101840001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