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新郑
“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摄影
作品有奖征集活动通告
一、指导思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大局作出税务人的积极贡献。
2020年4月是我国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进一步确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新郑市税务局特举办“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二、活动主题
开放·新郑——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
三、主办单位
新郑市融媒体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新郑市税务局
四、截稿日期
2020年4月10日起至4月30日
五、奖金设置
作品征集分手机组和单反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
相机组: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300元。
手机组: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300元。
各奖项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
六、参赛要求
(一)需紧紧围绕“开放·新郑——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工促发展”主题进行创作;创作时间为新冠肺炎发生至今;拍摄地点为新郑市范围内。
(二)本次比赛仅接受JPG格式文件的投稿,大小不小于1M,不大于20M;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至8幅;摄影作品必须保留可查询的EXIF信息,作者抹除EXIF信息的视为自动弃权;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剪裁的适度调整,拒绝接受后期合成、PS处理或对画面增减、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过的照片,参展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等标记。
(三)每幅作品除了标题外,还要有简短的文字说明;单幅作品命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简要文字说明+电话号码+作者单位;组照作品命名:作品名(标明组照多少幅)+简要文字说明+电话号码+作者单位(每个组照作品单独建一个文件夹),所有投稿作品放到一个文件夹提交参赛,投稿文件夹命名:税收宣传摄影大赛+姓名+电话号码。
(四)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均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五)参赛作品不准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参赛者自负,活动举办单位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侵权问题及经济纠纷。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参赛作品,一经查实,取消评奖和展示。
(六)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等相关宣传),不另行支付稿酬。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该使用不意味着作品终评入选或拟入选。
(七)获奖作品将在市级媒体进行展播,并择期在市内广场游园、文化站等进行户外展出。
(八)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大赛指定邮箱xzsswj@126.com,,联系人:李东,电话:62595577。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新郑市融媒体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新郑市税务局
2020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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