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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0-07-07 13:52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定于8月上旬召开我市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监督人、新闻媒体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名额25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  名,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7人。
      2、旁听人员名额3名。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现场发言,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改委。
      3、听证监督人名额2名。由市监察委指派。
      4、新闻媒体名额2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超过规定名额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报名单位不足时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当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由市发展改革委托社区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3.经营者参加人由我市供热经营企业确定。
      (二)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旁听人员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
       三、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属于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了解我市城区供暖价格及相关情况。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开参加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 7 月 7  日至2020年 7月  15日(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地址:新郑市金城路69号)    
      联系电话:62672930,报名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预留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责任编辑:常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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