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事宏观调控,充分体现人事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核实人员信息工作,现就核实人员信息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核实范围:市属机关、事业单位;
2、人员信息截止时间:2012年12月底。
3、要求: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安排专人负责,如实填写《核实人员信息登记表》并于2013年1月底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计划科备案。(联系电话:63201607)
责任编辑: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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