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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协助发布有关声明的函》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2-28 17:3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协助发布有关声明的函》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避免上当受骗。有关企业和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予以通告。
      附件: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协助发布有关声明的函》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不法分子假冒中心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声明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国研办函【2013】8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协助发布有关声明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一个时期以来,不断有不法分子盗用我中心名义,自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域经济指导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域经济专家委员会”或“国发县域经济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主任、秘书长、顾问等),在全国各地从事各种诈骗活动,影响十分恶劣。我们也曾接到不少地方、企业的举报,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及时遏制,但近期我们发现,这些诈骗活动有愈演愈烈之势。为避免更多不明真相的地方政府或企业受骗,也为更好维护我中心的声誉,我们拟请各地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协助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上发布我中心的声明(见附件),以有效遏制诈骗活动的继续蔓延。望贵单位给以协助为盼。
      联系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秘书处  韩慧
      电话:010-65230008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法律顾问  王怀宇
      电话:010-65228113
      附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不法分子假冒中心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声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
    2013年2月20日

    附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不法分子假冒
    中心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声明

      根据相关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举报,一个时期以来,不断有不法分子盗用我中心名义,自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域经济指导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域经济专家委员会”或“国发县域经济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主任、秘书长、顾问等),在全国各地从事各种诈骗活动,影响十分恶劣。为避免更多不明真相的地方政府或企业受骗,也为更好维护我中心声誉,特严正声明:
      一、我中心从来没有设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域经济指导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域经济专家委员会”或“国发县域经济专家委员会”等名称的组织。以上组织及其活动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无任何关系,任何关于我中心与以上组织存在联系和合作的说法纯属捏造。
      二、如遇到以上述名义进行活动的团体和个人,请提高警惕,并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三、我中心保留追究违法分子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联系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法律顾问  王怀宇
      电话:010-6522811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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