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55000万元人民币,在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求实路西侧建设中央公园荣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郑州市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央公园荣郡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市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求实路西侧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0671.7m2(约61亩),总建筑面积138116m2(地上建筑面积101639m2,地下建筑面积36477m2),其中住宅面积90861m2 ,商业面积10063m2 ,公共服务用房面积715 m2(物业服务用房面积366 m2,社区服务用房面积349 m2),90 m2 以下住宅730套,建筑面积64286 m2 ,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8%;90m2以上的住宅230套,建筑面积26575m2 ,占总建筑面积29.2%。容积率为2.499。绿地率30.2%,绿化面积12283m2。项目计划建设时间为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2)预测和分析项目投入使用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3)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5)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6)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市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增梅
联系电话:13723169777
电子邮箱:lcdc123@126.com
通讯地址:龙湖镇泰山路法官学院院内郑州市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佳
联系电话:0371-69959979
电子邮箱:420911500@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体育场北门
七、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3年3月4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王文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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