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龙湖锦艺城购物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龙湖锦艺城购物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北侧与郑新快速通道东侧交叉口
总投资: 630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2189.85m2(合48亩),绿化面积3219m2,绿地率10%。总建筑面积168760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8760m2(含地上车库),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0000 m2。主要建设商业文化用房、地上车库、地下车库以及道路广场、景观绿化、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建设运营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建议;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环保行政部门网站网上公示及在选址附近及周围居住区张贴公告的形式。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6号三楼
联系人: 郑振金
联系电话:18699463377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级
联系人:代工
联系电话:15638805966
邮箱:wuouaml@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3号楼1805室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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