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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逸美故里·文明新郑” 摄影大赛通知
    来源:市委宣传部  时间:2013-06-27 16:55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管委会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业、学校党委:
      为充分展示新郑优美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大力宣传全民创业、“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等经济社会建设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提升黄帝故里·河南新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助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逸美故里·文明新郑”摄影大赛,面向社会征集摄影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逸美故里·文明新郑。
      二、参赛作品的创作范围
      共分六大类十个版块。
      六大类:(1)自然景观类(包括新郑所有地域优美的自然风光等);(2)人文景观类(包括新郑所有地域的生态廊道、公园游园、旅游景点、城市景观、乡村景色等);(3)人际互助类(展现新郑市民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互助关系。包括反映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社会志愿者、道德模范、践行新郑精神代表人物、普通市民等组织或个人热心公益事业、关爱老弱病残、扶危济困、关爱未成年人等生动、感人画面及普通市民日常生活中幸福、感人、喜庆、有趣的精彩瞬间等。);(4)文化生活类(包括反映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市民文体活动和具有创新性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5)社会建设类(包括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管理及成有所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民生建设的场景和成就);(6)经济建设类(包括全民创业、“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等)。
      十个版块:生态之美、风尚之美、和谐之美、幸福之美、文化之美;乐居新郑、怡游新郑、创业新郑、魅力新郑、文明新郑。
      三、参赛时间
      投稿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12月10日。
      评选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20日。
      颁奖时间:2013年12月底。
      四、参赛方法及参选具体要求
      (一)欢迎新郑市广大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参赛,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参赛者可登录政府网站和新郑宣传网首页,点击“逸美故里·文明新郑”摄影大赛专题页面,查询大赛有关信息和要求。
      (三)参赛作品直接报送新郑市文明办,纸质作品和电子档要一同报送(地址:市委办公楼408房间;联系电话:62677215;联系人:陈艳玲;邮箱:xzwm@163.com )。
      (四)参赛作品要求JPEG格式,作品宽度不得小于600像素。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不得经过特殊图片处理。彩色、黑白不限,拍摄时间不限。每人每大类最多报送5幅作品,单幅、组合作品不限;每幅作品都要将景物、人物、时间、事件等交待清楚,注明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五)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作假,触及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等有关事宜由作者自负。
      (六)本次摄影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属于作者,但主办单位可随时在今后的公益性活动中免费使用。
      五、评选办法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由主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组委会,负责对整个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组委会组建专家组对参赛作品逐一进行评定。大赛设一等奖2名,奖励现金2000元、荣誉证书一个;二等奖4名,奖励现金1000元、荣誉证书一个;三等奖10名,奖励现金500元、荣誉证书一个。最佳取景奖5名,最佳创意奖5名,最具人气奖5名,各获得奖品一份、荣誉证书一个;入围奖若干名,各获得精美礼品一份,荣誉证书一个。
      六、获奖作品展示形式
      (一)通过《郑州日报·新郑新闻》、政府网站、新郑宣传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展示;
      (二)举办“逸美故里·文明新郑”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
      (三)编印《“逸美故里·文明新郑”》摄影画册作为新郑重要对外宣传品。

        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 新郑市文明办
        新郑市新闻中心 新郑市文广新局
        中共新郑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史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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