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正文
    关于2013年度新郑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7-15 11:48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具体有关要求请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看具体报名事宜。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现将我市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有关资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免试部分科目考生提供)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还须现场缴纳考试费用。
      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金水东路中原出版传媒集团2楼)进行学历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有关资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以上均为原件),于7月22日前到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进行资格初审。
      新考生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在河南人事考试网缴费。
      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不需要现场资格审查。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2013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人社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请您注意: 中国新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