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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1-21 11:47  

      日前,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确保中央纪委通知要求落到实处,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传达学习,作出安排部署。要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贯彻执行;要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的优良传统,以清廉的党风和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要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务求不断取得实效。
      二、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一律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用公款报销。
      三、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主动检查、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依据相关法规从严从快作出处理,对典型问题要运用多种手段及时通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中共新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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