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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文明生态·留住乡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委宣传部  时间:2014-06-18 18:22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各管委会党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我市拥有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留下了许多美丽动人的故事和传说。在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为保护和弘扬新郑民间文化瑰宝,展示我市人文魅力,丰富城市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新郑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推动新郑文化的繁荣发展,特面向全社会开展以“文明生态·留住乡愁”为主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民族语言:包括新郑境内各民族方言、土语。
      (二)民间文学:包括民间传说故事(如,风物故事、地名传说、神话传说、人物故事、动植物传说等);歌谣、史诗、谚语、谜语、歇后语等。所征集作品均为原生态的口头文学。
      (三)名人故事
    包括:新郑境内历代名人简介及相关故事、趣事等。
      (四)传统村落
    包括:新郑境内地名和传统村落、古建筑的来历传说故事和简介。
      (五)古树名木
    包括:如新郑古枣树、古柏、古槐树等传说故事和简介。
      (六)传统小吃
    包括:传统小吃的来历和传统风格、技艺特点简介及传说故事。
      (七)民间艺人
    包括:包含传统美术、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工艺制作等艺人简介及其相关项目概述、主要特点、现状、传承情况介绍等。
      (八)传统技艺
    包括:民间生产、生活、工艺等制品制作技艺概述及现状、传承情况介绍。
      (九)传统习俗
    包括:人生礼俗、节日习俗、信仰习俗、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饮食习俗、服饰习俗、交通习俗等项目概述和相关传说故事。
    二、稿件要求
      (一)各类文稿篇幅在1000—3000字之间,具备条件的要附影像资料。
      (二)民间传说故事应为民间原生态的口头传说,要求故事完整,情节生动,思想向上,文字简炼,引人入胜。涉及到新郑方言的需用普通话注释。
      (三)简介简述类文体要言简意赅,内容翔实,有据可查,要尊重历史原貌。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30日。
    四、投稿方式 
      请以电子邮件(文稿以纯文本格式,并请在文末提供作者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形式发送稿件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影像资料可直接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406),邮箱:xzsxck77216@163.com,电话:62677216,联系人:常斐
    五、稿件评选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稿件进行评审。
    六、稿件使用  
      《郑州日报·新郑新闻》、新郑手机报、新郑宣传网、新郑市政府网将开设专题进行刊登,新郑电视台将对有特色的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专题制作并开设专栏播出。入选稿件将分类收录到《文明生态·留住乡愁——黄帝故里新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集》。 七、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设一、二、三等奖,入选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并给予表彰奖励。
    八、特别声明
      1、应征稿件,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稿件提供者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活动组织方拥有所有稿件的使用权和版权。活动组织方有权对应征稿件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合适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
      3、应征稿件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先后次序)。
      4、原市委宣传部组织的《<黄帝故里·河南新郑民间故事集>征集评选活动》(新宣〔2014〕12号)一并纳入此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方所有。


    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
    2014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史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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