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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6-26 08:3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4〕15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点设置
      2014年11月1日
      上午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考点设在郑州市。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 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 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9时至7月2日17时。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2日至7月7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8日9时至7月23日17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4年10月22日9时至10月29日17时。
      (一)考生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报考人员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为提高报名效率,更好的为考生服务,服务平台引入推送短信通知功能,用于向报名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推送告知短信。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郑州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之后不得再次修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后即可到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进行资格初审。进行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往年已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只需提供当年准考证即可)。
      (三)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40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63206118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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