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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国际牡丹苑、百合苑、月季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7-14 10:35  

      受建设单位郑州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郑州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国际牡丹苑、百合苑、月季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方国际牡丹苑、百合苑、月季苑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解放路西侧、人民路南侧
      建设单位:郑州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投资:77608万元
      建设时间:2015年7月至2018年7月
      东方国际牡丹苑、百合苑、月季苑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79600.49m2,总建筑面积286212.8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8852.8m2,地下建筑面积57360.08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品住宅楼、公共服务用房、商业用房、广场和公共绿地等。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工程共建设住宅楼23栋、配套服务用房、商业用房、地下车库等。
      2、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2.1 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装修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含苯系物的油漆废气。
      ①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地基的开挖、土石方的堆放、回填、转运以及建筑材料的堆放、运输车辆行驶所造成的道路扬尘等。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②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期间使用柴油的大型施工运输车辆如自卸车、载重汽车等作业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NOx、HC和CO。
      ③装修粉尘和含苯系物的油漆废气
      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粉尘和喷涂油漆、涂料等装饰材料时产生含苯系物的废气。
      为了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的要求,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降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档,加强车辆管理,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减少运输车辆怠速,装修阶段使用环保油漆,在装修完成后三个月内不要直接入驻并加强室内通风,保持室内气流畅通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①建筑施工废水
      建筑施工废水包括砖块喷淋、混凝土喷洒,车辆冲洗等废水,其成份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水量较少,且一般瞬时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
      ②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洗脸、洗手、施工场地内临时餐厅及厕所产生的污水,施工区修建临时工棚,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并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解放路污水管网,进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振捣器、塔吊、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注意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工作;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也会消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残砖、断瓦、废弃钢筋混凝土、弃土石方等,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根据《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均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放,定期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2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送入新鲜空气的进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废气排风口设置在绿化带中。汽车尾气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厨房油烟:居民住宅楼设计专门的统一的排烟通道,每户均安装抽油烟机,厨房炊事过程产生的烟气和油烟统一收集后,经专用烟道引出各住宅楼屋顶集中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5565t/a,由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收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公建配套设备如循环泵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停车场噪声、商铺营业的社会活动噪声等。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音、加隔声屏障等技术,能减低噪声20—30dB(A),项目区物业部门加强项目区道路交通及停车场的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及停车场出入口种植树木、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商业用房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控制营业时间,以减少娱乐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主要为居民及商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包括塑料瓶、废纸、金属、玻璃和织物等。住宅楼前设置垃圾分类筒,集中收集后,由物业管理处清洁人员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环卫部门负责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由相关部门回收。禁止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符合用地规划和规划建设条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村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5、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五瑞
      联系电话:13603998248     
      通讯地址:新郑市龙湖镇郑老庄村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包祥俊
      联系电话:0371-69959979
      电子邮箱:420911500@qq.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1805室
      7、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25日)。

     

     

    附件【报告书简本(附件).doc

    责任编辑: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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