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夏寨新型社区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夏寨新型社区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夏寨新型社区建设项目由郑州茗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项目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新老107连接线以北、十七里河以西、中原工学院以东、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以南。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00平方米,其中回迁安置面积约74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对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及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夏寨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已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敏感点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围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产生扬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运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防治对策分析。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作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请您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项目建设会对您的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2)项目建设会对您周围环境造成哪些影响?
(3)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会起到推动作用?
(4)您是否同意项目在此建设?
(5)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四、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请您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书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茗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新郑市龙湖镇学府路南侧、轩辕路东侧林溪湾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13607679878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
电子邮箱:hnlshbhp@163.com
联系电话:0371-65829711 15638805966 传真:0371-65826708
联 系 人: 张工
郑州茗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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