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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华盟商砼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8-27 10:42  

      受建设单位河南华盟商砼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河南华盟商砼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郑市郭店镇郑新公路西侧双拥路南侧
      建设单位:河南华盟商砼有限公司
      总投资:51350.66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总体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位于地块南侧,总投资34400.18万元,规划用地面积83300平方米,建设用地7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227.96平方米,其中建设标准化厂房132840平方米,共建设7栋多层厂房(4层、5层),其余为办公及宿舍配套用房。计划建设时间为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
      二期工程位于地块北侧,总投资16950.48万元,规划用地面积40700平方米,建设用地3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819.55平方米,建设5栋4层厂房,其余为办公及宿舍配套用房。计划建设时间为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
      2、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2.1 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①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地基的开挖、土石方的堆放、回填、转运以及建筑材料的堆放、运输车辆行驶所造成的道路扬尘等。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②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期间使用柴油的大型施工运输车辆如自卸车、载重汽车等作业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NOx、HC和CO。
      为了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的要求,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降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档,加强车辆管理,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以有效地降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①建筑施工废水
      建筑施工废水包括砖块喷淋、混凝土喷洒,车辆冲洗等废水,其成份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水量较少,且一般瞬时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
      ②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洗脸、洗手、施工场地内临时餐厅及厕所产生的污水,施工区修建临时工棚,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并设置临时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肥田。
      (3)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振捣器、塔吊、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注意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工作;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也会消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残砖、断瓦、废弃钢筋混凝土、弃土石方等,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根据《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均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放,定期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2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本工程停车位全部为地上停车位,排放空间开阔,故汽车尾气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入驻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由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收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郑州华南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
      建设单位必须预留工业污水处理站建设位置,对于产生工业废水的入驻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入驻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要求入驻企业必须按照环评的要求,做好噪声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分类筒,集中收集后,由管理处清洁人员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环卫部门负责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由相关部门回收。禁止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后期入驻企业产生的工业固废,必须按照其环评的要求落实处理处置设施和办法,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符合用地规划和规划建设条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村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5、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华盟商砼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玉珍
      联系电话:13623824788     
      通讯地址:新郑市中华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6、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包祥俊
      联系电话:0371-69959979
      电子邮箱:420911500@qq.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1805室
      7、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4年8月27日起至2014年9月10日

     

    河南华盟商砼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附件【报告书简本(附件).doc

    责任编辑: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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