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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新郑市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7-25 11: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流程和规范(试行)》的规定,决定对我市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6年支持科技经费30万元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附件1

        二、报送材料

        1、《新郑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参考附件2)。

        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参考附件3)。

        3、附件:

       (1)新郑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目标责任合同;

       (2)已取得的成果证明,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

       (3)项目单位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与项目收支有关的帐目,财政拨付资金收支明细复印件(含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4)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报送要求

        中期评估项目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受理时间:810日至8月11日。

        五、受理地点: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东北角)B2综合受理区。

        六、联系科室及电话

        工业领域项目                        高新科 62694051

        农业领域项目、科技惠民项目          农村科 62697093

        产学研项目                          院校合作科 62696670

       

    新郑市科学技术局

    2017724

    附件【附件1:2016年新郑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2:新郑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doc
    附件【附件3:新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doc

    责任编辑: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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