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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新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裴大户寨边家新型社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9-22 11:25  

      受建设单位郑州新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郑州新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裴大户寨边家新型社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1、项目及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名称: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裴大户寨边家新型社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郑市郑韩遗址公园以东、新密铁路两侧、新郑制药厂以北、湿地公园以南、以西
      建设单位:郑州新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投资:39000万元
      建设时间: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
      项目总用地面积57661㎡,改造区域为新华路办事处裴大户寨边家口居民组,总建筑面积144300㎡,总户数899户,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回迁安置房面积12900㎡,社区服务中心管理用房面积1900㎡,车库面积10500㎡,储物间面积17300㎡;二期建设面积56000㎡;三期建设面积45700㎡。
      新密铁路将本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区域,项目地块线距离新密铁路20m,建筑控制线距离新密铁路25m。项目的东侧、北侧紧邻湿地公园,建筑控制线距离湿地公园9m,北侧787m隔湿地公园为华信学院,东侧247m 为西亚斯学院,项目南侧隔12m 的规划道路为新郑制药厂,南侧132m隔新郑制药厂厂房为秀水新华城,南侧185m隔新郑制药厂厂房为万隆东区家属院,项目北区西边界距离郑韩故城100m,南区西边界距离郑韩故城235m。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北区地块内有中国移动信号塔一座和郑州富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养殖场一个。中国移动信号塔和养殖场将于该项目建设之前拆除(拆除协议已经签订)。项目周边以郑韩故城、学校、住宅小区、湿地公园为主。距离项目最近的企业为项目南侧的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原新郑制药厂、韩都药业、郑州市新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地塞米松等针剂(由粉状原料、葡萄糖、纯水溶解后分装)。《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扩建水针车间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3年11月21日经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公司通过GMP认证,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其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对本项目影响较小。该公司配套建设有6t/h燃煤锅炉用于产品高温蒸汽消毒。锅炉房面积223m2,运行时间:6h/d,260d/a,烟囱下口直径3400mm、上口直径1700mm;高度为30m,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97.4%。该锅炉为10t/h以下燃煤锅炉,将于2014年年底前改用天然气做燃料,本项目预计2016年11月建成,届时锅炉产生的烟尘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本项目影响很小。
      2、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2.1 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装修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含苯系物的油漆废气。
      ①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地基的开挖、土石方的堆放、回填、转运以及建筑材料的堆放、运输车辆行驶所造成的道路扬尘等。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②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期间使用柴油的大型施工运输车辆如自卸车、载重汽车等作业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NOx、HC和CO。
      ③装修粉尘和含苯系物的油漆废气
      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粉尘和喷涂油漆、涂料等装饰材料时产生含苯系物的废气。
      为了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的要求,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降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档,加强车辆管理,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减少运输车辆怠速,装修阶段使用环保油漆,在装修完成后三个月内不要直接入驻并加强室内通风,保持室内气流畅通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①建筑施工废水
      建筑施工废水包括砖块喷淋、混凝土喷洒,车辆冲洗等废水,其成份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水量较少,且一般瞬时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
      ②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洗脸、洗手、施工场地内临时餐厅及厕所产生的污水,施工区修建临时工棚,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并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黄水路污水管网,进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振捣器、塔吊、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
      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注意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工作;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也会消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残砖、断瓦、废弃钢筋混凝土、弃土石方等,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根据《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均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放,定期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2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送入新鲜空气的进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废气排风口设置在绿化带中。汽车尾气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厨房油烟:居民住宅楼设计专门的统一的排烟通道,每户均安装抽油烟机,厨房炊事过程产生的烟气和油烟统一收集后,经专用烟道引出各住宅楼屋顶集中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9169t/a,由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收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公建配套设备如循环泵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停车场噪声、商铺营业的社会活动噪声等。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音、加隔声屏障等技术,能减低噪声20—30dB(A),项目区物业部门加强项目区道路交通及停车场的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及停车场出入口种植树木、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商业用房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控制营业时间,以减少娱乐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
      项目南北两个区域中间为新密铁路。根据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铁路线路安全中铁路环境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沿新密铁路两侧20m范围规划为绿化用地,本项目建筑控制线距离铁路25m,能够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的要求。
      本次评价针对铁路噪声影响情况,对铁路运行期间,项目区噪声进行了监测。
      根据实际调查,新密铁路主要作为货运铁路,运行频次较低,年平均运行100天,每天1次,一般昼间运行时间为15:50左右,经过项目区域历时约1分钟,夜间不运行。
      评价单位于2014年9月17日~18日对项目区内新密铁路运行过程进行了噪声测量,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见表1。

    1             新密铁路南侧噪声测量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采样时间

    监测结果(单位:dB(A)

    2014.9.17

    无火车经过时

    1#距铁道5m

    昼间

    48.4

    夜间

    39.3

    2#靠铁路一侧的5#楼外1m处(距铁道26m

    昼间

    47.5

    夜间

    38.1

    有火车经过时

    1#距铁道5m

    15:50

    66.7

    2#靠铁路一侧的5#楼外1m处(距铁道26m

    15:50

    56.2

    2014.9.18

    无火车经过时

    1#距铁道5m

    昼间

    47.2

    夜间

    37.6

    2#靠铁路一侧的5#楼外1m处(距铁道26m

    昼间

    45.3

    夜间

    36.7

    有火车经过时

    1#距铁道5m

    15:50

    68.4

    2#靠铁路一侧的5#楼外1m处(距铁道26m

    15:50

    58.7

    注:1.火车经过时的噪声监测结果为修正后的结果。火车每天经过1次,夜间无火车经过,经过本项目区历时一分钟左右。

    2.测试方法:《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199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经衰减后,距离铁路最近的南地块5#楼外1m 处测得的噪声值为56.2—58.7dB(A),火车经过时昼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根据平面布置图,项目住宅楼均为坐南朝北设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临近铁路的住宅楼采用密封阳台,所有外窗均采用双层隔声窗,适当加厚临近铁路一侧的主体工程的墙体,适当加高铁路两侧的围墙,并在项目南区北部与铁路之间建设隔声屏障(屏障的长度为200m,高度10m),在项目北区的南部与铁路之间建设隔声屏障(屏障的长度为240m,高度10m)。声屏障可以降低15dB(A)噪声。项目与铁路之间设置20m规划为绿化用地,将建设隔声绿化带,采取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的方式,以保证室内声环境质量。经采取措施后,距离铁路最近的住宅楼噪声值在40-42 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评价要求,入住之前应再次对临近铁路的室内噪声进行监测,考察火车经过时室内噪声情况,以验证环保措施可行性,并作进一步的跟进措施,确保室内噪声达标。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区内噪声级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区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区内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主要为居民及商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包括塑料瓶、废纸、金属、玻璃和织物等。住宅楼前设置垃圾分类筒,集中收集后,由物业管理处清洁人员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环卫部门负责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由相关部门回收。禁止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与《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规划(2006~2025年)》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无爆破、钻探工程,且项目所在地已经文物局勘探。项目位于郑韩故城Ⅱ类建设控制地带之内的部分北区地块建设3层住宅,沿城墙一侧多规划为绿地,且住宅楼形式、体量、色调与遗址环境气氛相协调,对郑韩故城城墙历史风貌影响较小。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同意本项目的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征得新郑市人民政府同意。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扬尘,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将消除,对郑韩故城城墙影响较小。
      本项目位于郑韩故城东城墙的东侧100m,不处于Ⅰ类建设控制地带。本段故城的Ⅱ类建设控制地带为沿东城墙保护范围边界向东扩150米,由项目平面布置可知,在Ⅱ类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全部为3层住宅,满足《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规划(2006~2025年)》的要求。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的要求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迅速向文物局报告。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符合用地规划和规划建设条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村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6、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新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638902666     
      通讯地址:新郑市新建路119号
      7、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1805室
      联系人:雷佳
      电  话:0371-69959979             
      电子邮箱:420911500@qq.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10月9日)。

    郑州新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2日 

     

                附件【边家新型社区简本(附件).doc
         

    责任编辑: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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