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郑市孟庄镇
受理编号:D2HA202104220068
反映情况:新郑市孟庄镇浩创梧桐印象幼儿园对面,非法倒卖沙石的黑作坊,无环评手续,噪音扰民。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孟庄镇浩创梧桐印象幼儿园对面,非法倒卖沙石的黑作坊,无环评手续,噪音扰民。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时,该区域存在一处沙子暂存场,是原好想你的老厂区,周边是浩创梧桐印象小区。2021年4月15日前后,经开区祥云办事处的武保亮在此处暂存沙子的地方(沙子运往新密曲梁商混站),无相关手续,主要用于倒卖沙子,现场没有发现加工生产的工具及设备,噪音主要来自于十来辆运输车进出和铲车装卸作业。
该案件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4月24日,新郑市孟庄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处存沙场进行集中清理。4月25日,复查时该沙子存放场已清理完成。
下一步,新郑市孟庄镇政府将重点监控该区域,定期排查,严防死灰复燃。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二、新郑市辛店镇
受理编号:D2HA202104220023
反映情况:新郑市辛店镇赵家寨村内,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加工煤矸石),违法占用村内农耕地,破坏农耕地,厂内排出刺鼻气味,黑色污水排放至村周边的小河内。
污染类型:大气、水、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赵家寨村内,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加工煤矸石),违法占用村内农耕地,破坏农耕地,厂内排出刺鼻气味,黑色污水排放至村周边的小河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违法占用村内农耕地,破坏农耕地”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所使用的土地为2014年依法取得的国有用地,用途为工业建设,本次调查未发现违法占地行为。
经了解,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曾于2015年8月,未经批准擅自在厂区周边违法占用78.16亩土地(52109.78平方米,其中:耕地32793.37平方米、建设用地19316.41平方米)。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该公司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移交新郑市公安局,并于2019年对该公司的违法占地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该公司已于2020年1月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已拆除,涉及土地已通过复耕验收,恢复耕种条件。
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厂内排出刺鼻气味”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调查人员在厂区内没有闻到刺鼻性气味,厂界外周边也没有闻到刺鼻性气味。焙烧工序产生的隧道窑烟气配套安装有1套“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设施+1根25米高烟囱,烟气排放口已按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实时与省、市联网。经查看该企业2021年4月1日至22日份自动在线监测数据,该企业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排放达标。
同时,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1年4月2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的废气进行取样检测,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出具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企业生产期间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
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黑色污水排放至村周边的小河内”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经排查:1、该企业年产1.2亿标块煤矸石多孔烧结砖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3、大门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该案件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19年对该公司的违规占地行为进行了处罚,违规占用的土地已于2020年进行了复垦。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三、新郑市郭店镇
受理编号:X2HA202104220031
反映情况:新郑市泽源水务有限公司华南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新郑市郭店镇。
该污水处理厂经常排放未处理的废水,散发恶臭,数据超标。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泽源水务有限公司华南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新郑市郭店镇。
该污水处理厂经常排放未处理的废水,散发恶臭,数据超标。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该污水处理厂经常排放未处理的废水”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没有发现偷排污水行为。经了解,该公司进水口和出水口均安装有流量计,对进水口和出水口流量进行实时统计,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国发平台)联网,每日排水情况按规定统计上报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经查看近一个月进水和排水数据,没有发现异常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散发恶臭”问题。
现场调查时,在该公司厂区内能闻到有轻微异味,主要来源于进水口的污水气味和污泥脱水工序产生的气味,但在厂界外没有闻到恶臭气味。经了解,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已对污水进口处的1座粗格栅、2座细格栅(含沉砂池)和2套污泥脱水系统采取密闭措施,并由引风机将恶臭气体引至分别配套的2座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两座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运行正常。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数据超标”问题。
该公司污水总排放口位于厂区南部,按照规定安装有1套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国发平台)联网。经查看近3个月自动在线监控平台排放数据,排放污染物符合排污许可证出水排放限制要求。经查看该公司近期的自行检测报告,没有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
同时,经查看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4月25日出具的对新郑市泽源水务有限公司华南城污水处理厂各项污染物的检测报告(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显示排放达标。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该案件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城管局、郭店镇和郑州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对污水处理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四、新郑市
受理编号:X2HA202104220033
反映情况:新郑市梨河镇三里岗大队郜庄村郑许路与郜楼村路交叉口,路南有二亩农田被破坏,租给收废品的,房主姓郜,并用混凝土覆盖。望查处。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梨河镇三里岗大队郜庄村郑许路与郜楼村路交叉口,路南有二亩农田被破坏,租给收废品的,房主姓郜,并用混凝土覆盖。望查处。
二、现场调查情况:
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时,该处周围用铁皮围挡围住,地平面为混凝土浇筑,面积1.9亩。郜庄村村民郜苟租给罗炜用于经营废品回收,院内有两间集装箱房,并存有小部分废塑料,没有相关手续。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量认定占地类型为一般耕地。
该案件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4月23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梨河镇要求当事人限期拆除并复耕。4月24日,该废品收购点自行将硬化地面拆除,场内物品、围挡全部清空,土地恢复原貌。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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