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郑市观音寺镇
受理编号:D2HA202105030042
反映情况: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8组,赵长江、赵长海破坏陉山,非法开采,4月8日反映过,看公示信息显示正在办理中,希望能尽快依法处理。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8组,赵长江、赵长海破坏陉山,非法开采,4月8日反映过,看公示信息显示正在办理中,希望能尽快依法处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
2012年新郑市开展了非法矿山集中治理行动,对陉山矿山范围内所有矿区全部进行取缔,2012年4月,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新国土字(2012)1006号》责令赵长海停止违法采矿行为,2013年新郑市国土资源局认定:赵长海未经批准,擅自在观音寺镇林庄村盗采矿产资源“石英砂岩”,属非法开采。2019年4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对赵长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进行破坏价值鉴定,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5月作出批复:经鉴定,赵长海在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南非法采挖石英砂岩145987立方米,按照新郑市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新价认定〔2019〕097号),共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3211714元(叁佰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肆元整)。2019年6月13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赵长海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移交新郑市公安局处理。2019年7月,新郑市公安局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发生,通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立案。2020年3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监督,得到答复仍是不予立案。
综上,该案件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1、2012年以来,观音寺镇政府不间断对陉山矿山进行巡查检查,防止非法盗采和零星盗采行为发生,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020年,观音寺镇按照新郑市政府及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投资近5000万元对整个陉山矿区实施了矿山修复,目前该矿区已由中标单位修复到位,等待验收。
2、关于赵长江、赵长海违法行为的查处,相关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处理中。
3、2021年4月30日,应当事人申请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下一步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阶段性办结
二、新郑市孟庄镇
受理编号:D2HA202105030041
反映情况: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张老七(其侄子为前村主任),在村东基本农田内挖鱼塘,在村西基本农田内,卖土填垃圾,建设养猪场。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张老七(其侄子为前村主任),在村东基本农田内挖鱼塘,在村西基本农田内,卖土填垃圾,建设养猪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张老七(其侄子为前村主任),在村东基本农田内挖鱼塘”问题。
张老七本名张宝山,其侄子张玉涛于2014年至2017年担任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委会主任,现为该村村委委员;鱼塘实为一个垂钓园,位于麻线张村东地,由张晓龙(张宝山之子)建设并经营,该垂钓园占地面积2105.72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在村西基本农田内,卖土填垃圾,建设养猪场”问题。
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西地有村民挖的一个土坑,该土坑占地面积3783.20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该土坑内有村民私自乱倒的建筑垃圾,现场暂未发现卖土现象;张宝山在麻线张村西地建有一个养猪场,该养猪场占地面积1640.53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该案件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1.2021年5月4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张晓龙、张宝山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2.新郑市孟庄镇联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张晓龙、张宝山自行整改,将其所占土地恢复原状。
3.新郑市孟庄镇责令麻线张村委对该村西地土坑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限期将该地块恢复原状。
4.下一步,新郑市孟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问责情况: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张玉涛进行诫勉谈话。
五、办结状态:阶段性办结
三、新郑市郭店镇
受理编号:D2HA202105030040
反映情况: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1组(常裴风)2组(常新燕)9组(常明学),把大量的土堆放在耕地上,未覆盖,扬尘污染。7组(芳会涛),在基本农田上建房(2处),出租盈利。
污染类型:土壤、大气
问题1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1组(常裴风)2组(常新燕)9组(常明学),把大量的土堆放在耕地上,未覆盖,扬尘污染。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被举报人1组(常裴凤),实为常培峰,2019年1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一组组长;被举报人2组(常新燕),实为常新彦,2018年7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二组组长;被举报人9组(常明学),2014年5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九组组长。该处堆放土堆为河南美盛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美盛中华城项目建设期间开挖土方。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由于苫盖不及时,部分抑尘网已风化,土堆部分部位已长草,2019年1月、2020年5月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新郑市控尘办处罚。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规占用土地进行立案调查,涉嫌刑事的将移交公安机关。郭店镇负责对堆放土堆裸露部分进行苫盖。待调查结果出来后,由郭店镇政府督促责任单位对占用耕地的土堆进行清理,恢复土地原状。
四、问责情况:2021年5月8日,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监委对时任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宪亭,现任常家庄村九组组长常明学、常家庄村二组组长常新彦、常家庄村一组组长常培峰进行诫勉谈话。
五、办结状态:未办结
问题2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7组(芳会涛),在基本农田上建房(2处),出租盈利。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芳会涛实为范会涛,为郭店镇常家庄村人,与范新楼系父子关系,2016年范新楼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郭店镇常家庄村七组1.93亩基本农田建养殖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用地手续。没有发现出租盈利行为。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范新楼违规占地建养殖场问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正在拆除中。
四、问责情况:2021年5月8日,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监委对时任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宪亭进行诫勉谈话。
五、办结状态:未办结
四、新郑市薛店镇
受理编号:D2HA202105030039
反映情况:新郑市经贸大道和枣园路天途易居小区东侧,高铁噪音,需要加隔音板。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经贸大道和枣园路天途易居小区东侧,高铁噪音,需要加隔音板。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发现天途易居小区5号楼距离高铁最近处约200米,高铁经过时确实有声音。2021年5月5日,新郑市薛店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天途易居小区5号楼距离高铁最近地方对噪音进行检测,预计5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
该案件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新郑市将根据噪音检测结果,与郑州铁路局积极对接,商讨解决方案。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未办结
五、新郑市孟庄镇
受理编号:D2HA202105030025
反映情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
二、现场调查情况:
问题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
经调查,违规修坟问题已由新郑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后续问题已在新郑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待法院判决后依法执行。该“非法修坟”问题属实。
问题二:“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
经调查,2021年4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刑侦大队分别对王永安、孙军芳、马国选进行再次询问,通过询问调查,三人讲述了王永安在2015年时任十八里河村支部书记期间,因为村拆迁改造,对村里坟地进行外迁,同孙军芳、马国选等人签订合同的事实,询问结论清晰。该问题不属实。
问题三:“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
经调查,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主动与新郑市民政部门和属地沟通,配合新郑市推进案件进展,协调并研判解决办法。该问题不属实。
新郑市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问题。
该案件与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04、第四批编号D2HA202104100007、第十一批编号X2HA202104170090、第十九批编号D2HA202104250039、第二十五批编号D2HA202105010012、第二十六批编号D2HA202105020045的案件为同一案件。根据已公示的处理结果:2021年4月1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占宗地进行地类鉴定。4月14日,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2015年时任唐河村“三委”干部马路德、马军选、常国顺违规与十八里河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审查。4月18日,孟庄镇唐河村组织村委扩大会,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建设公墓一事进行研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土地流转合同。4月20日,新郑市民政局针对小王庄社区15亩违规公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社区、孟庄镇唐河村村民委员会及新郑市孟庄镇政府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月21日,孟庄镇唐河村向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2份,分别起诉马国选、小王庄村委会和十八里河村委会,法院已经受理。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有一部分涉及刑事案件,需移交给新郑市人民法院,目前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正在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经进一步调查,该事件暂无突破性进展。
(二)关于“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问题。
新郑市纪委及公安机关已于4月27日开始介入该事件,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取证阶段,并未下达任何处理结论。
(三)关于“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问题。
不属于新郑市管辖区内,无法界定该问题事实。
(四)关于“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问题。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正在进行补充调查时,小王庄墓地非法占地事件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村民委员会一直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7日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案件上移,目前正在等待申请结果。
综上所述,该案件部分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管城回族区处理和整改情况: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积极与郑州市民政局、新郑市民政局沟通协调,并做好辖区居民思想工作,维持社会稳定;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要求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做好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保持现有公墓规模不扩大;二是不得对外进行销售、出租;三是按照民族习俗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创建优美生态环境;四是积极配合新郑市相关部门对公墓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新郑市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7日,新郑市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办理情况汇报,对孟庄唐河公墓一事做出如下安排:由分包辖区市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要求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严格履职,对当事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转租等问题加快调查,尽快结案。
2、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孟庄镇唐河村诉讼请求。
3、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新郑市纪委及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该事件,正在进行调查取证中。
四、问责情况: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已对马路德、常国顺、马军选违规签订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五、办结状态:未办结
六、新郑市郭店镇
受理编号:X2HA202104280037(第二十二批)
反映情况:新郑市老官寨水库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多家企业,无人管理。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老官寨水库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多家企业,无人管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2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二级保护区内有钢材市场一个。具体情况如下:
新智慧钢材市场位于新郑市郭店镇107国道东侧50米,市场内已入驻15家钢材公司,从事钢材销售公司8家、涉及加工7家(涉及开平工序2家、涉及切割、折弯工序5家);涉及开平工序2家:郑州和致祥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云锦钢铁有限公司,涉及切割、折弯工序5家:宏威加工、郑州丰宇物资有限公司(河南省傅圣钢铁有限公司)、郑州人和不锈钢有限公司、河南乘胜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融浩钢铁有限公司。钢材市场内新入驻的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联合郭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新智慧钢材市场7家有加工设备的公司进行核查,其中:郑州和致祥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乘胜商贸有限公司和郑州人和不锈钢有限公司3家属于超范围经营,另郑州云锦钢铁有限公司、河南得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郑州融浩钢铁有限公司、新郑市郭店镇顺泰钢板加工店、河南乘胜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已全部下达责令改正。
综上,该案件基本属实。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1、新郑市郭店镇对5家公司中切割工序予以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两家,预计5月15日清理到位。
2、新郑市将组织郭店镇、新村镇和相关市直单位,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要求,对该钢材市场进一步进行排查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按要求清理到位。
四、问责情况:无
五、办结状态: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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