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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新郑市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通告
    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时间:2021-08-02 19:32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做好市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提倡所有市民非紧急业务延缓到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办理,待疫情稳定后再行办理。

    二、倡导广大市民尽量使用电脑或手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豫事办”、“郑好办”、24小时自助服务区及网上办理平台(见附件)等途径线上办理。

    三、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提前拨打相关业务窗口电话(见附件)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未预约暂不能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同时,严格遵守市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规定,进入大厅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并接受现场扫码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请听从大厅工作人员的引导,遵守1米线规定,分散等待,避免人员聚集。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8月3日之时起实施。

    市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62651111

    附件:1、可网上办理的平台

    2、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咨询预约电话

    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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