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机专业合作社: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机化的发展,完善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增强机械装备,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根据《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新郑市2021年农业机械化提升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农〔2021〕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依法登记,运行有效,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
(二)规模较大,能力较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较为完善的机库棚和维修间等设施;
(三)具备提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能力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积极参加农机化应急生产和振灾救灾活动;
(五)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欺诈行为;
(六)同等条件下,省农机中心公布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优先扶持;
(七)近三年内已享受过同类项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本次不再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数量及资金用途
2021年我市承担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个,扶持资金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棚及场院建设或购置农业机械等(如购买农业机械不再享受购机补贴政策)。
三、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
联系人:朱焕英
联系电话:13598060040
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报名。超过报名时间视为放弃申报。
新郑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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