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11号以及《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中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要求,截止2021年11月5日,新郑市共安排第九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个,共计资金125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新郑市2021年第九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受南水北调中线调蓄工程和村庄拆迁影响,我市原批复的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无法实施。为确保扶贫资金效益发挥,计划将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1250万元,变更建设内容为异地购置标准化厂房等固定资产。其中:
1、省级491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通知(郑财预〔2021〕305号)。
2、郑州市级资金135万元,其中: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1〕183号)75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市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1〕55号)60万元。
3、新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4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250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依据新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第九批资金分配的项目共计1个。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详见附件)
附件:新郑市2021年第九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另行公示。
四、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62693270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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