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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公示公告
    来源:新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06-27 11:06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成效,深入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经研究,决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工作者、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中聘请30名同志为新郑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是:积极参与全市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特邀监督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持“新郑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证”开展监督工作。新郑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期为2年(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尊重、支持、配合特邀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听取特邀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进行答复落实,为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为确保聘请的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符合条件要求,现将聘请的特邀监督员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6月27日-7月3日。如有意见,请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新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69971277

    邮箱:xzsfgwysk@126.com

    地址:新郑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99房间



    新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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