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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2年机库棚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
    来源:农机管理中心  时间:2022-09-19 17:07  

    各农机专业合作社: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机化的发展,完善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增强机械装备,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根据《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新郑市2022年农业机械化提升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农〔202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依法登记,运行有效,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

    (二)规模较大,能力较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较为完善的机库棚和维修间等设施;

    (三)具备提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能力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积极参加农机化应急生产和振灾救灾活动;

    (五)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欺诈行为;

    (六)同等条件下,曾获得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或者省农机中心公布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合作社优先扶持;

    (七)近几年内已享受过同类项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本次不再扶持。

    二、项目数量及资金用途

    2022年我市承担省级机库棚建设项目1个,扶持资金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服务组织的场院、机库棚、维修间等建设,并严格按照市农委下发的库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三、提供资料

    申报项目的单位参加申报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近2年无重大责任农机事故证明、2020年、2021年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表、曾获得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或者省农机中心公布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合作社发展报告。

    四、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    

    联系人:朱焕英

    联系电话:0371-62693518

    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报名。超过报名时间视为放弃申报。



    新郑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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