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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2年郑州市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来源:农机管理中心  时间:2022-09-26 10:33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单位、企业、合作社:

    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郑农〔2022〕1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程序规范、扶优扶强、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竞争立项”的原则。

    二、扶持内容及补贴标准

    根据郑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对投入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并且年度服务农用地面积1万亩(收购秸秆1万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组织给予40元/吨综合利用项目补贴,且每个申报主体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组织实行优先补贴。

    三、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市区域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农机)合作组织等,重点扶持县级及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示范性项目。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内容符合我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方向,对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申请单位管理规范,纳税信用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自筹资金已经落实,符合国家环保、国土等有关要求和规定,无不良记录。

    五、申报资料

    申报目录、郑州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承诺书、郑州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固定资产专账,秸秆收购及外销合同、收储及销售台账、运输车辆备案登记表(车牌号、司机姓名、手机号)、入库单、付款账户银行流水、收储现场照片;出库单、收款账户银行流水、发票;秸秆自用涉及出库单、加工单、加工照片、财务记入成本的相关凭证等。

    以上资料齐全后,和项目申报标准文本一起送至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机中心),由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机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和新郑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申请郑州市级验收。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如实提供,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装订,一式五份。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全额收回补贴资金,五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补贴项目。同时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材料不全、逾期申报的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新郑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洧水路11号)

    (三)请有意申报项目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申请书于2022年9月27日至9月28日到市农机中心报名。

    (四)资料审核:2022年10月10至10月15日

    咨询电话:0371-60875801

    联 系 人: 刘  珂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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