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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前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9-28 16:25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零的建筑业企业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动态核查未通过且整改后仍未满足资质标准的,将依法取消其资质。

    核查范围为企业现有所有资质,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重新核定)的企业不在核查范围内。如企业可提供增值税发票等证明产值不为零的相关材料,可免于动态核查。请相关企业(见附件)于2022年10月20日前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020年到2021年连续增值税完税凭证及选取部分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同时现场核验以上材料原件。

    对期限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企业将启动资质动态核查,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地址: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监管科402室

    联 系 人:吴旭光

    联系方式:0371-62699049

    附件:2020-2021产值为零建筑业企业名录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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