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及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要求,拟对我市2021、2022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3年06月25日—07月25日。
二、核查内容
需核查企业目前的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各类人员及社保缴纳情况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
三、核查要求
(一)被核查企业应于2023年07月25日前提供《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以及相应的职称证书、技术工人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需根据企业具有资质情况,逐项填写,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其他附件材料应按“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净资产材料,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证书、技术工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
(三)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未通过的由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结果于9月30日前报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四)企业整改后仍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相关要求的,由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降低、取消企业资质。
地址: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方方
联系电话:0371—62699049
附件:1. 新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
2. 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3. 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
202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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