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后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要求,拟对我市2022、2023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本次资质动态核查涉及企业多、时间要求紧,为确保企业经营状况确认和资质动态核查的准确性,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建筑业企业经营状况确认涉及企业105家(见附件)。以企业2022年到2023年连续增值税完税凭证及部分增值税发票等资料为依据,确认企业是否为无实际生产经管的建筑业企业。涉及企业于5月16日前将企业经营状况确认结果及相关资料上报至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期限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企业将启动资质动态核查,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地址: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监管科402室
联 系 人:陈俊豪
联系方式:0371-62699049
附件:2022、2023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建筑业企业初筛名单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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