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正文
    关于确认杨波、王小娜、孙保民、王广洋四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来源:新郑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时间:2024-12-31 16:13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经新郑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认定2024年5月1日杨波、王小娜在新郑市龙湖镇锦艺城救援跳楼女童行为符合确认见义勇为标准,拟确认见义勇为人员; 2024年6月27日孙保平在新郑市人民路洧水公园救援跳水少年行为符合确认见义勇为标准,拟确认见义勇为人员; 2024年8月11日王广洋在郑州绕城高速车辆事故现场救人行为符合确认见义勇为标准,拟确认见义勇为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实名向新郑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371—62695189

    联系地址:新郑市玉前路322号院内



                      新郑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请您注意: 中国新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