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11号以及《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中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要求,新郑市共安排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72万元,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资金投入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98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75万元、省级资金388万元,县级资金3140万元,分别为: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豫财农综〔2024〕22号)2372(中央级1984万元省级388万元);2、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豫财农综〔2024〕24号)中央级391万元;3、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69万元(郑财预〔2025〕2号) 4、新郑市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新财项目支出〔2025〕1号)3140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新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2025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批复,以及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按照经过新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实施的项目予以分配。
三、资金用途及分配结果
资金主要用于我市贫困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等项目。
分配结果待新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确定实施的项目后,再进行公告公示。
四、资金使用单位
本次公告公示的资金使用单位为新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资金投入情况表(详见附件)
附件:新郑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情况表。
六、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62693270
新郑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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