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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建第二届 新郑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4-01 16:06  

    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首届应急管理专家库聘用期限即将到期,按照《新郑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新郑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专家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库人员报名工作,专家报名采取社会征集、部门推荐等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省内外从事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关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首届专家库成员需重新报名)。

    二、聘用期限

    本届专家库聘用期限为颁发聘书之日起三年。

    三、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熟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少于5年;

    (四)申报应急救援专家,学历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但须具有从事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以上经历以及多次主持或参与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或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参加过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有代表性专业技术论文、获奖科技成果;能够深入现场开展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处置与事故调查分析等能力;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工作流程

    (一)专家申报

    专家申报以自愿为原则,采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附件1)原件一份(本人签字、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电子版;

    3.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材料电子版;

    4.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及电子版;

    5.拟聘专家资料报送至新郑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地址:新郑市人民路政府大院内联席会议室旁应急指挥中心。

    6.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xzsyjzhzx@163.com。

    (二)审核公示

    新郑市应急管理局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审查把关,对符合条件拟同意入库的专家在新郑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后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五、申报时间

    专家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截止。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柴浩哲、漆连鑫

    联系电话:56566600,18638772399、13837157987



    新郑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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