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正文
    2026年新郑市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资金(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拨付名单
    来源:新郑市妇联  时间:2026-03-10 10:00  

    2026年2月,新郑市共收到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资金(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7万元,用于开展困难妇女“两癌”项目,每人一次性救助金1万元,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救助对象确定标准为具有河南省户籍,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且经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待救助名单从河南省妇联“两癌”救助申报数据库中确定(共7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现予公开。

    序号

    姓名

    乡(镇)

    救助类别

    家庭类别

    救助金(元)

    资金来源

    拨付方式

    1

    *

    辛店镇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2

    *

    辛店镇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3

    *

    新村镇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4

    *

    新村镇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5

    *

    新村镇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6

    *

    新村镇

    宫颈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7

    *

    新建路街道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新郑市妇联

                                         2026年3月10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请您注意: 中国新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