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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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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8-02-02 00:00  
    2017年,新郑市紧紧围绕省、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社会公众的热情参与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三治标、三治本”,以铁腕治污的决心、坚硬如铁的作风,干成了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要事,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截止2017年12月31日24时,新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3天,超额完成目标值14天;PM2.5胜利完成61微克每立方米的年度目标任务;PM10与去年相比下降8.33%。在2017年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周排名奖惩考核中,我市受到郑州市财政奖励550万元,在郑州考核第二序列(县市)中排名靠前。
    一、强化目标导向,高度重视强力攻坚。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我市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组织领导,将市原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抽调60人分成8个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为推进全市环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市四大班子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周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安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和推进落实。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我市出台了《新郑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排名奖惩机制》《关于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冬防督导问责的通知》《新郑市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实施办法》《新郑市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逐月量化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提升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工作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力量、资金、责任的“四落实”。仅在资金保障方面,2017年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累计投入3.9亿元,投入力度为历年之最。
    二、加强统筹协调,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凝聚整体合力。抓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我市攻坚办参谋、协调和督办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整治、散煤治理、渣土车管控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督办环保部巡查、督查组交办的问题88件,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问题21件,我市挂牌督办的问题共282件。二是组织跨界联合执法。我市针对S323、G107、大学南路等道路重型车辆超载超速、抛洒遗漏造成扬尘突出的问题,及时与友邻县市进行对接,达成“互通协作、联合执法”的共识,先后组织开展2次“联合铁拳-2017”联合执法行动,对违法运渣车实施精确有效地打击,共查处违规渣土车100余辆,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加强国道107等8条国省干道约141公里道路的24小时机械化不间断清扫保洁,有效遏制了道路扬尘污染。三是设置联合执勤卡点。自2月15日起,我市组织公安、城管执法、交运等部门及相关辖区政府,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设立了3个道路扬尘管控执勤卡点,安装限高装置49处,限宽装置17处。实施24小时联合执法行动294天,重拳打击过境重型车辆的超载超重、抛洒遗漏乱象,目前联合执法查处车辆4000余台。四是坚持开展夜查执法巡查。去年,为加强夜间污染源的管控查处力度,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零点行动。今年以来,新郑市环保局坚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夜查行动306次,出动执法人员3800余人次。从今年8月15日起,我市组织环保、住建、公安、交运、城管、食药监、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每天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带队联合夜查工作机制。针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市四大班子领导每天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开展夜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由市攻坚办交办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整改,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我市突出抓好扬尘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散煤治理等重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开展工地扬尘整治行动。全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7个100%”、“两个禁止”“六个到位”的措施和网格管理制度,设置了车辆冲洗设施,自动喷雾机、洒水车辆、空气质量监测仪器等,保持工地清洁,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全市严格实施“封土”行动,从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城市建成区全面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郑州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对拒不停工项目,按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暂停其在新郑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二是开展“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彻底拉网式排查,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坚决做到清除盲区,不留死角。同时按照“对照台帐、严格排查,对照标准、严格取缔,对照责任、严格要求”的方法措施,对照目标任务逐项落实,775家“散乱污”企业全部按要求整治取缔到位。同时,加强执法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死灰复燃。三是开展燃煤散烧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双替代”工作,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今年完成了电代煤、气代煤8869户,拨付补助资金2301万元。厨炊电气化2979户,拨付补助资金107万元;实施了燃煤锅炉拆改和提标治理,今年完成了108台燃煤锅炉拆改和提标治理任务;持续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2017年,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总面积达11.3平方公里,市区中心城区实现了全覆盖;加快洁净型煤供应能力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我市目前已建成了规范型煤厂2座,型煤配送网点10个,全市取缔了散煤销售点62家;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目前全市城市供热管网总长达249.52公里,换热站33座,供热面积约141万平方米,满足和保证了城市集中供暖需要。四是开展机动车污染整治行动。严格机动车环保检测,今年以来共检测机动车5.5486万台,要求整改不合格车辆7766台次。10月12日起,市区主要道路设置2个道路检测卡点对重型车辆开展道路抽测。目前,共检测车辆1630台,查处不合格车辆27台。五是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城区22条主要道路推行环卫四级“街长制”,常态化开展大清洗、大清扫、大清理的城市清洁行动,投入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218台,全天候清洗路面灰尘污垢。
    四、注重健全机制,不断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为进一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强化环境执法工作,新郑市率先成立了环境保护警察大队,新郑市人民法院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在环保领域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无缝衔接,为我市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3名环境违法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不断完善督导机制。新郑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为督导人员配发了督导证件,以及对讲机、手电筒、执法记录仪等装备。率先建立了督导工作轮换机制,每季度召开轮换工作会议,组织7个督导小组进行防区调整。三是建立健全监测考核机制。我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覆盖了全市区域,对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空气质量情况实行日排名、周通报、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采取了财政扣款、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等奖惩措施。7月份以来,全市共对空气质量目标完成较好的乡镇财政奖励资金1352万元,对空气质量目标完成较差的乡镇财政扣款1239万元。四是建立应急值班机制。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和市环保局等部门加强日常督导的同时,建立了应急值班制度,开展夜间执法检查,对空气质量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持续精准发力,科技治污取得突破。一是加大科技投入。我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保障力度,为科技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今年以来,仅购买雾炮车、检测仪等装备设备达5000余万元。市环保局购置了大型气颗粒物走航观测车,箱式移动监测站、建设完善了空气质量监测基站,实时监控污染物成因和环境质量;依托执勤卡点,每天对进出市区重型车辆进行检测。市城管执法局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视频监控中心,对4家渣土车公司122台车实行“五统一”管理,全程进行动态轨迹监控。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成立了技术小组,联合专家组及时研判会商大气环境质量。6月份,我市邀请北京中科宇图公司派出专家组进驻我市提供第三方技术服务,深入分析我市空气质量历史数据及气象资料,充分利用高精度检测设备开展日常污染源检测排查,并通过时研判、日研判、周研判和卫星遥感技术的污染反演等措施,进行预测预报、及时发布调度指令。今年新建的9个空气质量监测基站与原有的5个空气质量监测基站共14个基站全天候对全区域空气质量实施监控,及时提出调度建议。三是加强环境监控。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市施工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加强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严密监控环境质量动态,对空气质量问题突出的地方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及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整改建议。
    新的一年,新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抓两头、带中间,抓弱项、强根基”的措施,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举措,开始紧、步步紧、越来越紧、一紧到底!更加积极地探索环境保护的新路径,全面推动空气质量再上新台阶,着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为环境质量改善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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