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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失信典型案例第二期
来源:新郑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8-17 15:09  

2021年来,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和价格违法案件,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营造了良好环境。现公开曝光近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1: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1年6月,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吉香居”牌榨菜,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案

2021年6月,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压配电柜的行为进行查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27元及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违法发布虚假网络广告案

2021年6月,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房地产公司违法发布虚假网络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5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无照从事小麦购销经营活动案

2021年6月,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赵某某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无照从事小麦购销经营活动行为进行查处,后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12.60元及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医疗服务费案

2021年7月,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医疗服务费的行为进行查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门诊输液费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未退还价款)9824.50元及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1年7月,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酱菜坊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查处,后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酱腌菜”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0元、罚款37500元并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案例7:使用未经检验、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案

2021年7月,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进行查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玻璃釜、储气罐及起重机的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1年8月,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烘焙屋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海苔薄片”的行为进行查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并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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