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精神文明建设专栏 诚信建设 正文
无欠条耍赖拒还款?新郑法官耐心释法追回欠款
来源:新郑市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3-04-01 10:16  

无欠条耍赖拒还款,法官摆事实,羞愧还钱。

借款没有借条,好兄弟竟以此为理由拒不还款,两人闹到法院,这笔钱到底还不还?

近日,新郑教育园区(龙湖镇)郭某和梅某因借贷纠纷闹上法庭,3月21日,在新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原先的“好哥俩”化解了心结,最终握手言和。

今年19岁的郭某与梅某是发小,郭某因生活拮据向梅某借款,自2019年5月起,梅某分多次通过支付宝、银行卡、微信等方式向郭某转款29499元,因碍于情面,梅某未要求郭某出具借条。到了约定的还款日,郭某一直推托不予偿还,梅某无奈,遂诉至法院。

该院龙湖人民法庭副庭长韩冰承办该案后,韩冰分别询问梅某和郭某的调解意愿。郭某一开始态度强硬,矢口否认欠梅某钱,声称自己未出具借条,不存在借款事实。梅某见状坚持让郭某必须一次性还款29499元及利息,没有商量余地。梅某还拿出自己给郭某的转账记录、通话语音、以及与郭某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郭某明确承认欠自己29499元。梅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里,郭某已经明确承认欠梅某29499元借款,通话录音里提及的每次借款时间及借款金额郭某都认可,且梅某提供的转账记录能与通话录音里的借款时间及借款金额一一对应,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韩冰对郭某进行普法:“欠人家钱了就是欠人家钱了,咱要敢作敢当,现在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可以跟人家协商一点点慢慢还钱,不能当一个老赖。”经调解,郭某愿意承担本息3万元整,他每月工资2800元,愿意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欠款还清为止,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专题制作:常燕    设计:孙小雨    程序:王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