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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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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做法
来源:本站  时间:2015-11-27 00:00  

  长兴县受历史产业结构影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同时区域性雾霾天气多发,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近年来,在省、市统一部署下,长兴县着力大气污染防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尤其今年10月以来,深入开展治霾百日攻坚,落实治扬尘、治废烟、治尾气三方面十五项工作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提前完成浙能长兴电厂和2000吨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改造;完成全部116台定型机废气治理,全市率先开展在线监控;秋季秸秆禁烧成效显著,全县未出现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现象;12家在产矿山全部通过市级绿色矿山达标验收,15座废弃矿山治理已交工验收14座;黄标车(含老旧车)淘汰进度全市第一,累计淘汰3545辆,完成率142%。其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责任,合力治气

  一是领导干部领衔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治气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21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治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十五项工作任务每项均由2位县级领导领衔牵头。二是乡镇部门联合治。部门作为治气责任主体,具体牵头抓推进。明确建设、环保、公安、城管、交通、发改、经信、农业、国土等9个责任部门职责,同时由各责任部门按照县治气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项治气任务分方案,明确各配合部门工作职责,将工作分解落实到有关乡镇(街道、园区)。乡镇作为治气实施主体,各负其责抓推进。各乡镇建立治气领导小组,制定治气方案,全面加强与牵头、配合部门联系。三是群众参与全民治。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全民参与治气。重视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如《长视新闻》进行治霾行动专题报道;公安部门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黄标车禁行、淘汰开展广泛宣传。对治气特定对象人群,相关部门通过针对性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如10省道超限运输检测站对途径货运车辆司机发放治尘宣传资料700余份;农业部门利用“农民信箱”短信平台发送秸秆禁烧宣传短信给广大农户,广泛印发告农民书。

  二、精准发力,科学治气

  一是科学规划引导布局优化。科学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2013年和2014年分别划定雉城街道和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区域,在禁燃区内全面淘汰煤炭、重油、直接燃烧的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采用集中供热或者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目前已扩大到中心城区19.5平方公里范围,根据部分乡镇黄标车辆多且不进城区的特点,11月上旬开始逐步将黄标车限行区域向小浦、煤山、李家巷等地区扩展。二是建立标准规范整治要求。注重统分结合,对于共通性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强化整体要求,如先后制定《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办法》、《煤堆场整治硬件标准及管理规范》等,全县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推进;对于具体工作推进,按照实际情况,细化标准要求,明确每家企业整治要求和时间节点,提高标准可实施性,如在煤堆场整治和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过程中,部门、乡镇、企业共同制定“一企一策”、“一炉一策”淘汰改造方案。三是经济手段促进源头治理。在采用标准等强制手段加强末端治理的同时,注重采取奖励等经济激励措施,转变企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从源头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如为顺利完成县域4090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出台《长兴县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助实施办法》,财政初步设定近3000万元奖励资金,确保及时发放到位,目前全县黄标车(包括老旧车)已累计淘汰3545辆,淘汰进度全市第一。

  三、统筹推进,综合治气

  一是追根溯源抓工业废气治理。针对长兴煤耗量大、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的特点,突出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为重点,强化煤耗控制和节能减排。严格执行省市减排计划,加快浙能长兴电厂、2000吨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脱硝设施改造,目前已完成年度任务。开展耐火行业转型升级、燃煤小锅炉淘汰,削减燃煤使用量,目前全县291家耐火企业中计划关停115家、兼并重组22家、规范提升154家、煤改气62家;今年已累计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煤小锅炉46座;全面完成印染、化工、造纸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印染行业116台定型机废气治理。二是系统推进抓扬尘治理。长兴县实行“治矿、治场、治路、治车、治码头”的系统化治理扬尘模式。严格矿山治理,关闭矿山2家,全县12家在产矿山全部达到市级绿色矿山达标验收,废弃矿山治理15家已完成交工验收14个,其余1个将在年底前完成交工验收;全面铺开全县44个各类煤堆场整治,预计将投入3000余万元;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基本杜绝建成区内渣土、砂石运输车沿途撒漏现象;强化码头除尘设施日常检查,发现35起不符要求的情况,并下达整改要求。三是突出重点抓城区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区域,城区范围治气以建筑扬尘治理、道路保洁、餐饮油烟治理、烟花爆竹禁燃为重点。目前,建成区58个在建工地全部落实8个“100%”;城区主要道路实行20小时保洁,次要道路实行14小时保洁,主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65%以上;现有餐饮企业已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179家,安装率达92.8%,新增94家餐饮企业已安装93家;发现、劝导、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共7起,其中1起移交派出所处罚。四是疏堵结合抓秸秆禁烧。建立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出台考核办法,安排1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镇、村责任人员的考核奖励,组成11个巡查组全天候上路检查,秋季秸秆禁烧期间全县范围内未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建立补助政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打捆机等设备除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外县财政再补助30%,对秸秆集中收集点给予每亩180元补助,给予能源企业每200元补助。目前,该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约93%。五是严格管控抓尾气治理。加大黄标车淘汰和限行力度,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3545辆,完成率142%,位居全市第一,黄标车限行区域从中心城区向小浦、煤山、李家巷等地区扩展;禁止燃油助力车、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截至目前共查扣燃油助力车近2000辆,城区已基本无燃油助力车销售;加强船舶尾气治理,建立“船舶超载黑名单”制度,严查超载运输,目前已查处超载船舶5艘次。

  四、强化约束,依法治气

  一是工作督查机制。通过县领导督查、代表委员督查和部门联合督查等方式强化督查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形式丰富督查手段,构建“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大督查格局,形成抓落实的工作合力。如治霾行动中,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治气办开展跟踪督查3次,并发布督查通报3期。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治气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的综合考核。针对10月以来开展的治霾攻坚行动,出台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并制定各乡镇、部门的考核细化表,考核得分将折算计入年终综合考核,在综合考核中另行增加考核分值,其中乡镇(街道、园区)12分、责任部门10分、配合部门5分,其他部门取配合部门平均分。三是严格执法机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一方面强化监测能力建设,保障PM2.5自动监测设施的稳定运行,推进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刷卡排污设施的安装联网,不定期采取飞行监测等方式,为环境执法提供强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今年共查处涉气案件26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如城管、公路、运管、交警、环卫五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渣土车整治,每个部门各负责城区1个卡点,分工明确,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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