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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部门联合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来源:环保部  时间:2015-11-27 00:00  
    目前吉林省已进入雾霾天气的高发期,吉林省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就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日前,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力度,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责任感,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重要的民生大事来抓。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地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切实采取有效的临时管制措施,努力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在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各方面保障措施得力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各级工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应急预案,立即建立所有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停产、限产企业清单,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对城市建成区的污染企业合理安排停产、限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分散燃煤供热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洁净煤替代方案,并就供热企业落实洁净煤替代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能够及时使用洁净煤,尽最大努力减少采暖期内供热燃煤锅炉对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清洁空气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等超标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污染行业的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影响和制约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城市建成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特别是对黄标车可采取限时全面禁行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城市环境空气的影响,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持续开展露天烧烤清查整治行动,全面取缔街路两侧和流动露天烧烤点位,全力消除露天烧烤油烟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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