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跨年夜的氛围渐浓之际,新郑迎来降雪天气,雪花纷纷扬扬洒落,为跨年增添浪漫氛围的同时,也给公共安全和交通出行带来挑战。当晚,新郑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多部门闻雪而动、联动发力,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控、烟花爆竹禁放巡查、恶劣天气交通疏导等重点工作,用坚守与担当为市民平安跨年保驾护航。


2025年12月31日,岁末寒冬,风雪骤临。为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宁静的跨年夜,新郑市公安局于12月31日18时至1月1日凌晨1时,局机关及各派出所警力全员上岗,值守在全市各主要路口、繁华广场、居民小区及重点区域。

风雪之中,警徽闪亮。全体执勤民警、辅警顶风冒雪,坚守岗位,在加强治安巡逻、疏导交通的同时,重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发现、劝阻与宣传教育,用脚步丈量平安,用守护融化严寒,全力消除安全隐患,静护万家灯火。

气温骤降,湿滑的路面给群众出行安全带来极大考验,新郑交警闻雪而动、以雪为令,在辖区易结冰的桥梁、涵洞、陡坡等关键点位定岗值守,紧盯车流变化疏导交通;对主干道路、商圈周边、等重点路段开展不间断巡逻管控,及时处置道路隐患,用坚守筑牢安全防线,全力守护跨年夜群众出行平安。



2025年12月31日,新郑市应急管理局在炎黄广场、黄水河桥、文化路学院路北侧大桥、新壹城至彩虹桥沿线等重点点位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巡查。同时在新郑市烟花爆竹仓库驻库值守。



2025年12月31日,风雪寒夜,有一群人却在此时开始了供水管线巡护工作。结合雨雪天气管网工况,夜间管网用水量低,漏水声音传播声音清晰的特点,运用专业设备和人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区域管网及附属设施逐一排查。他们在夜色中通过“听音检漏”,守护着城市供水生命线安全。
2025年12月31日,一场降雪伴着市民们跨年的期待如期而至。新郑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闻雪而动,全员放弃休息、迅速到岗,“以雪为令”启动除雪应急预案,用坚守筑牢城市出行安全防线。

此次除雪作业精准覆盖主城区核心区域,严格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桥涵后道路”的原则,优先保障人民路、中华路等一类道路及西关大桥、双洎河大桥等关键桥涵点位。应急队伍冲锋在前,雪滚车、撒布机等设备高效运转,540吨融雪剂精准投放,针对降雪情况科学采取机械作业与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连夜奋战在学院路、中兴路等各个路段,不放过任何一处易结冰区域。截至当晚22时,各作业组仍在持续奋战,誓要按照预案时限完成清雪任务,确保市民在新的一年第一天就能拥有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2025年12月31日,新华路街道组织各社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夜巡行动,采取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及时劝导、坚决制止违规燃放行为。街道主要领导全程参与督导,以“群众过节,干部过关”的担当精神,织密节日安全防护网,全力保障辖区群众平安过节。

2025年12月31日18时10分,具茨山管委会接110通知具茨山森林防火通道中段因雨雪路滑车辆撞到山体爆胎被困,管委会带班领导安排值班人员迅速上前救援,18时40分已将3名被困人员安全救出。

风雪漫城,岁寒情暖。2025年的最后一个夜晚,郭店镇的街巷中,却有一群身影,正逆着风雪,一步一步踏实前行。带班的镇领导与值班同志、环保办的伙伴们,穿过寂静的街道,走向通信基站周边,俯身查看每处角落。
而雪夜里的守护,远不止于此。当紧急消息传来,有群众在风雪中失联,这支队伍又毫不犹豫地转向更深的寒冷与未知。手电的光束切开沉沉夜幕,呼喊声穿透呼啸的风。深一脚浅一脚,他们搜寻每一条可能的小径、每一处避风的角落。终于,在一处空房找到了几乎冻僵的失踪乡亲。警灯与手电交织的光,不仅照亮了回家的路,更点亮了绝望之中最灼灼的希望。

2025年12月31日,为切实保障元旦期间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对突发降雪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带班领导组织人员顶风冒雪,重点对辖区内主干道积雪结冰情况、沿街商铺消防设施配备等进行逐一排查,同时对观音寺镇域内烟花爆竹燃放开展巡查,确保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全力筑牢节日安全防线。

在2025年的最后一夜,新郑市多部门一线干部职工用责任抵挡风雪,用奉献点亮平安,为这座城市筑牢了最坚实的安全屏障,也让“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承诺,在每一个执勤点、每一次巡逻中得到了最生动的践行。在此,新郑融媒提醒广大市民,雨雪天气路面湿滑结冰风险较高,出行务必注意防滑保暖、减速慢行;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与家人共度安全祥和的节日。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本网或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郑政府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郑政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主办: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
版权所有: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政府
备案编号:豫ICP备05015077号-1
版网站标识码:4101840001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16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