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防疫动态 正文
新郑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
来源:新郑新闻  时间:2020-01-22 00:00  

1月21日,新郑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志峰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安排部署新郑市疫情防控工作。

据悉,目前,新郑市还未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会议要求,我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对近14天内从武汉回新郑人员逐一登记,居家留观至到新郑14天为至。安排人员督促本人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发现发烧者及时到新郑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观。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被指定为我市定点救治医院。

马志峰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疫情风险隐患考虑得更加充分,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加周全,把各项措施制定得更加扎实,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加强组织领导,联防联控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迅速启动群防群控的机制,发挥制度优势和体制优势,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卫健委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组建新型冠状病毒医疗救治团队,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确定定点医院,做好疑似病例诊断、检测,对确诊患者实施积极医疗救治措施;要加强医护人员防控措施,严防院内感染;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疫情网络直报制度落实,确保信息畅通;要开展防控工作督导检查;要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闭有关地区;要会同财政、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编制应急药品、物资储备目录;要组织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开展健康宣教等工作;要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卫生综合质量。

马志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因防控救治工作失职,未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未依法履行部门、岗位职责,导致疫情传入、扩散,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疫情通报、报告或公布职责,隐瞒、谎报、缓保、漏报疫情的,以及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推诿扯皮的,也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马志峰指出,要坚持科学应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要求,无疫情发生的地区主要采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一旦确诊,要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总要求抓好防控措施落实。

马志峰强调,全市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有力的工作举措、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不在我市传播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